29/12/2025
【台壽拒賠「高頻熱凝療法手術」,稱「同區域需間隔6個月」!法院:條款沒限制,不能硬套健保標準!判賠66萬!】
保戶因頸椎、腰椎、膝蓋退化性關節炎,接受多次「高頻熱凝療法」手術,
申請理賠僅部分理賠、有11次遭拒賠,理由是「同區域治療需間隔6個月以上」。
保戶這11次治療自費花了72萬,申請11次*6萬=66萬,遭拒後提告。
📍 法院認定:保單並無「間隔半年」的特約限制,商業保險不能硬套健保標準,台灣人壽應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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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簡介】
保戶於109年投保台灣人壽一年期手術醫療健康保險。
111年至113年間,因頸椎、腰椎、膝蓋退化性關節炎,接受多次「高頻熱凝療法」手術,其中11次遭拒賠。
台灣人壽拒賠理由:
❌ 同區域治療需間隔6個月以上
❌ 頻率過短,缺乏醫療必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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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院怎麼說】
✅ 系爭附約並無「間隔半年」的特約條款
✅ 健保支付標準非商業保險理賠要件
✅ 商業保險目的在補充健保不足,不能硬套最低標準
✅ 醫療必要性應由主治醫師判斷,保戶已提出診斷證明與手術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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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判決結果】
💥 台灣人壽應給付保戶11次手術理賠共66萬元及利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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