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/03/2025
Claim Story #2
这个“都市传说”,我在十年前刚接触保险时就听过了。可惜当时我问了很多人,都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明,所以我一直半信半疑。做Presentation时,我也不敢讲这个点,直到我亲身处理了这次索赔案件。
2021年10月30日早上,一位29岁的女生通过朋友介绍向我签了一份医药卡。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份百万医疗保,但因为当时新冠肺炎闹得人心惶惶,而那时只有我们公司的医药卡保新冠肺炎入院(当然,现在几乎所有公司都有了)。所以她就决定多买一份保障自己。
两个月后,我突然收到她的信息,说要Claim保险。
原来,有一天她和先生外出吃晚餐,下楼梯时不小心踩空摔倒,当场被送去医院。X-Ray检查后,医生诊断是右腿胫骨肌腱撕裂(Open wound of lower limb, Injury of muscle and tendon at lower leg level),住院11天,医疗费用RM41,340.95。
但这笔庞大的费用里,有RM2,071是她的原保险公司不赔的,包括:
保单自付额 - RM300
病房升级费 - RM660(双人房换成单人房)
孕检费用 - RM637.60(我后来才知道她当时怀孕,幸好宝宝没事!)
Covid-19检测费 - RM400
医院行政费用 - RM35.60(注册费、报告费等)
冰袋 - RM37.80
可能是她的代理建议,她就来找我看看能不能Claim这笔费用。所以,这时候我才知道她发生了这个意外。
我一查记录,发现她是10月30日早上签的保单,而保单11月3日才正式生效。可是她偏偏是在10月30日晚上出意外的!这到底能不能Claim?
当下,我开始准备向公司递交索赔申请,战战兢兢地收集所有资料。可是,我问了我的上司、Agency伙伴,竟然没有人处理过类似的Claim,大家都没有答案。
果然,几天后,公司来了一封正式回复——索赔不成立,因为意外发生在保单生效前。
我当然不甘心!于是,我开始翻箱倒柜,仔细阅读保单所有条款,连Agent Portal里的每一份文件都下载来看,试图找到传说中的“论证”。
终于,皇天不负有心人! 我找到了一份文件,明确写着: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保费后,审核批准期间,若客户发生意外导致入院、终身残疾、严重疾病或死亡,公司有责任承担赔偿。
这就是关键!我立刻准备了一封洋洋洒洒的信,附上这份文件以及客户的信用卡转账记录,证明她在意外发生当天早上已经付了保费,然后再度提交申请。
这次,公司终于承认会重新审批,只需要客户填一些资料,并让主治医生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报告表格。
这时候,挑战才真正开始——医生报告,我等了整整两个月!
几乎每天打电话去医院催,外加三次亲自跑去医院堵医生,才终于把报告拿到!当时我真的超级崩溃,但为了客户,我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到底。
最终,成功提交所有文件,公司批准了这笔索赔。
最后,公司批准的金额只有RM660,也就是病房升级的差价。其他的孕检费用、Covid-19检测(因为她检测后没有确诊,算是无关治疗)以及医院行政费用等,最终还是无法索赔。
虽然金额不大,但我至少问心无愧。我已经尽了全力去保障客户的权益,也让自己累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两年后,她的原保险也开始保新冠肺炎了。于是,我建议她不需要再供两份医药卡,直接把我这份转换成意外保单,未来如果发生意外,保障会比医药卡更全面。
这次的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,保险,真的不是等到出事才来研究。签单前,搞清楚细节,绝对是对自己最好的保障!
#保险日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