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/11/2025
這幾天,全世界的香港人都心繫這個地方,大埔宏福苑。
這場奪去 128 條性命的五級無情大火,已經超越了一般意外的範疇,成為香港歷史上極為沉重的一頁。
這幾天,大家傷痛之餘亦悲憤難鳴,眼白白痛心看着一場本可避免的意外推至災難。我們亦重見了消失多年的香港人無私的互助精神。市民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。
網上討論也少了謾罵和互相攻擊。樂見銀行暫緩貸款、按揭供款。同時也有討論擔心保險賠償是否足夠。大火無情,現實也是殘酷:業主很可能面對保額不足的情況。如果單靠保險公司按本子辦事,最終只會演變成一場災難性的社會危機。
在此,我並非要求政府無條件動用公帑為私人財產「埋單」,而是希望帶出討論、倡議政府參考過往特殊案例,促請市區重建局介入,以「特事特辦」的方式啟動重建程序。響應習主席責成香港官員應該好好為災難善後。
一、 「保額不足」:小業主信錯了誰?
首先,如果要話業主「買唔夠保險」,這完全是將責任本末倒置。
1. 20億保額,夠賠「拆樓再起樓」嗎? 讓我們看現實:宏福苑共有 1,984 個單位。雖然行內人都知火險保的是「建築成本」而非「樓價市值」,但大家忽略了最可怕的一點——清理廢墟的成本(Cost of Debris Removal)。
今次不是平地起樓,而是要先將整棟嚴重焚毀、充滿致癌物質的結構安全拆卸、運走,這筆費用隨時是天文數字。加上近年香港建築成本通脹驚人,傳聞中的 20 億 Master Policy 上限,在扣除拆卸費後,根本不可能足夠原址重建近 2,000 個單位!
一般小業主不可能懂得計算這些數,他們只能信任法團和顧問。但當保額上限明顯追不上突如其來的成本時,這顯然已埋下了災難的伏線。
2. 維修期間風險倍增,專業顧問在哪裡? 更令人氣憤的是,事發時屋苑正進行大型維修工程。 任何有常識的業內人士都知,搭棚、燒焊、堆放建築廢料,會令火災風險幾何級數上升。 這裡必須嚴厲質問當時受聘的工程顧問和業主立案法團—在開展工程之前,顧問公司有沒有向業主大會提出風險評估?有沒有建議過:「我們要大維修了,風險高了,現有的 20 億保額可能不夠,建議暫時加大保額」?
絕大部份小業主都是被動的,他們依賴專業人士的建議。如果掌握專業知識的顧問和決策層,在明知風險增加的情況下,卻沒有提出調整保額的建議,讓小業主暴露在巨大的風險敞口(Exposure)之中,這就是專業失當。要無辜的小業主為這場「人禍」導致的保額不足「埋單」,絕對是不公義。
二、 強行「修復」既不科學,亦不人道
目前有聲音指應利用有限的保險金進行加固修復(Reinstatement)。這在專業與道德層面上均不可行:
結構隱憂: 歷經長時間五級大火的高溫焚燒,鋼筋混凝土結構極可能已受永久損害,修復後的安全系數存疑。
人道考量: 屋苑承載了過百人罹難的集體創傷。要求倖存者搬回這個奪命原址居住,在人道立場上極其殘忍。
效益極低: 花費天價維修一棟 40 年樓齡的殘破建築,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。
因此,全盤清拆重建是唯一的出路。
三、 破局方案:市建局介入與「恩恤收購」
大災難往往是一連串的小過失構成的,小業主無力回天,我建議政府引用《市區重建局條例》,將宏福苑劃為「優先重建項目」,參考過往馬頭圍道塌樓的特例處理。
具體操作建議如下:
宣佈危樓與收地: 由屋宇署確認樓宇結構危險,不適合居住,由市建局啟動收購程序。
資金組合(Funding Mix):
保險金注入: 保險公司按 Master Policy 的條款賠付的最高金額(例如 20 億)再加上工程保險的責任賠償,全數注入重建資金池。
市建局承擔差額: 市建局以此為基礎,提供一個「特別恩恤收購價」。這個價格應足以讓災民安頓,填補那因為制度缺失而造成的保險缺口。
銀行債務協調: 金管局協調銀行,從收購金中清還按揭餘額。若出現資不抵債,應提供極長期的免息過渡性貸款。
四、 總結:政府要為制度缺失「補鑊」
我們必須明白,這是一個「特例」。災民是盡責的業主,他們買了樓、供了錢、交了管理費還乖乖投了個3億的天價滿足法例的維修要求,卻因為專業顧問的疏忽和制度的盲點,面臨一無所有的困境。
市建局收回地皮重建,用的公帑都是改善長遠規劃,這不是送錢,這是政府作為社會最後防線,為失效的制度「補鑊」,讓無辜的市民仍有路可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