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/21/2020
先辦妥房屋貸款,更精準鎖定目標,令購屋更順利快捷。
【為你詳細剖析溫哥華置業程序 (上)】
溫哥華氣候舒適,風景宜人,是很多人優先考慮投資的寶地之一。而往往首次置業的投資者對於這邊的買樓流程並不熟悉,從而顯得非常迷茫。以下為大家詳細剖析溫哥華的置業程序。
1. 找地產經紀
買樓時買方經紀人收取由賣方支付的佣金,並不需要你單獨付費。賣方支付給經紀人的費用是固定的,如果你沒有自己的買方經紀人,這份費用也不會省下來。你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位專業的地產經紀作為你的買方經紀,和他好好溝通,提供你的預算價格範圍、理想中物業的地理位置、建築面積、土地大小、建造年份、臥室數目、洗手間數目、廚房數目、房屋結構(單層多層)、有沒有海景等等。這樣經紀就能根據你的初步需求,通過經驗和對市場的掌握,給你提供一個合適的置業計劃。
2. 物色樓盤及睇屋
你的買方經紀會為你尋找合適的物業並帶你去睇屋。經紀可以查找的住宅是覆蓋整個城市區域的,並不僅僅是他自己工作地區的住宅。換句話說,這兒的每個經紀都享受同等的物業信息資源。在待選物業清單上,選出你最喜歡的幾間住宅,預約你的經紀去睇屋。每個人的情況和想法都不同,這個選屋和實地睇屋的過程可能很短也可能很長。根據睇屋的結果,你可以再調整新的買屋方案,再尋找新的物業。
3. 買家叫價 (出Offer)
當買家確定了要購買哪間屋後,買方經紀就會為買家準備一份出價合約並交給賣方,又稱”出Offer”。要注意的是,出Offer是一個很正規很嚴肅的事情,因為這個Offer是一份真正的買樓合同,一旦雙方都同意上面的所有條款,合同即開始生效,具有法律約束力。
叫價後,你可能收到從賣方來的三種不同反饋:
a. ) 沒有任何消息 (多數是你的報價太低,賣家懶得理)。
b. ) 賣家同意你的所有條款和價格,在合同上簽字 (An Accepted Offer) 。
c. ) 賣家在合同上修改條款或價格,傳回給你的經紀(一般談判的次數是2至5次,並不會太久) 直到買賣雙方找到彼此同意的條款和價格。
4. 買家解除條件 (Subject Remove)
Subject Remove這個步驟,是保護買家的。在買賣雙方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後,雙方都在出價合約(Offer)上簽字認可,在法律上,這個合約已經有法律約束力了,也就是買家必須買該物業,而賣家必須賣該物業了。為了保護買家,通常合同中設立了”條件”。也就是說,買家在出價合同(offer)中可以加入條件,例如:買家必須要獲得銀行批核物業貸款後,才能買屋。如果雙方談好了合約但是最後銀行拒絕給買家貸款,那麼買家即使簽署了合約,也可以不買屋。再例如,買家要驗屋後才決定是否買屋,如果驗屋後發現問題太多,維修費用超過一定數額,也可以選擇不買屋。
最常用的”條件”包括:
a.) 買家銀行貸款批核狀況
b.) 買家驗屋
c.) 閱讀物業有關文件
d.) 物業能否購買房屋保險
e.) 獲得並同意賣家提供的”物業狀況聲明”文件
在物業非常搶手的時候,買家可能無法設定任何條件保護自己,這種稱為”Cash Offer”。也就是說,只要賣家同意了你的offer,合同就開始生效。買家必須買該物業,而賣家必須賣該物業。如果定下來後發現住宅有問題,也不能找理由不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