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/06/2026
【不要因為 CGT 和 Negative Gearing 改革而恐慌性賣房】
FOMO: Fear Of Missing Out
🔹在房產牛市時- FOMO 是指買家擔心買不到,而恐慌入市造成擁擠效應
🔹在房產動盪期- FOMO 往往發生在市場因政策改變,擔心賣不掉而恐慌大量甩(賣)房
最近我已聽到幾組租客因為房東要賣房而被迫準備搬家😔😔
這些租客都尚未符合買房條件,「新預算案政策有可能反而 — 導致租房供應量變得更緊張,租金也可能會往上升!」
房東們也開始因為新的預算案而感到恐慌要賣房
特別是許多二手房,最近市場的量也變多,我也勸房東們沒必要恐慌或compromised!
#再次強調一手新房不受影響
首先,幾個前提:
如果房子本身「入不敷出」,一直往裡面貼錢(當時看重增值),口袋又不夠深,租金又因為房子老舊上不去,影響生活品質,這狀況早該盡快處理賣掉,別硬撐。
或者房子由家庭信託結構購買,因稅務調整需要重新配置。
或者因為想要升級房子需要資金,這些都可以理解
再高利息高通膨時代,確實沒什麼比把錢握在手上手上更重要!
#現金為王
目前預算案還沒定案,再加上2028要選舉,什麼都有可能
如果是因為政策而恐慌,
那有可能會做錯決定而有所損失?
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很不錯的提醒
妮姐幫大家整理文章總結 (原文分享在留言處)
【預算案新政策CGT的迷思】:
1️⃣ 很多投資者誤以為「2027年7月前一定要賣」
文章專業財務專家認為,目前市場上最大的誤解是:
很多人以為 CGT 改革後稅負會突然暴增,因此必須趕在 2027 年 7 月前出售投資房。其實並非如此。
2️⃣ CGT 不是「賣房日期」決定,而是「增值期間」決定
新制度的概念比較像:
* 2027年7月1日以前累積的資本增值
→ 仍適用舊制度
* 2027年7月1日以後新增的增值
→ 才適用新制度(通膨指數法)
因此不是:
❌ 2027年前賣 = 好
❌ 2027後賣 = 慘
而是:
✅ 出售時需要把不同期間的增值分開計算。
3️⃣ 沒有所謂的「Deadline to Beat」
文章中特別提到:
「很多人以為有一個截止日期要趕,其實並沒有。」
這與很多媒體或社群上的恐慌說法不同。
4️⃣ 好投資不會因稅法改變而一夜變差
文章中顧問指出:
如果原本就是:
* 好地段
* 現金流健康
* 長期增值潛力佳
那麼單純因為稅制改變就出售,未必合理。
這點其實跟許多專業投資人的看法一致:稅務永遠是投資考量之一,但不應該成為唯一考量。
5️⃣ 自住房不受影響
有些人甚至考慮:
* 賣掉自住房
* 改成租房
來避開未來市場波動。
文章特別提醒:
澳洲 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(PPOR)主要自住房的 CGT 豁免仍然存在。
6️⃣ 建議在 2027 年前先做估價
專業財務專家提出一個實務建議:
如果未來真的實施新制度,
建議投資者在 “2027年7月1日” 前取得正式估價報告(Valuation),方便將來區分:
* 改制前的增值
* 改制後的增值
。
【妮姐一句話總結】
如果這篇文章要濃縮成一句話:
CGT 改革影響的是未來的增值計算方式,而不是讓所有投資房在 2027 年 7 月 1 日突然變成爛投資。
對於已經持有多年、地段佳、現金流健康的投資房來說,是否出售仍應回歸:
✅ 資產品質
✅ 持有能力
✅ 現金流
✅ 長期規劃
而不是因為看到「CGT 要改」就急著拋售。
這篇文章的觀點,與妮姐之前提到的看法很接近:
【政策如風,市場如水】
真正決定房產價值的,往往還是供需、人口與持有能力,而不是單一稅務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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