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/05/2026
1. 網約車附屬法例終於落地,發牌數量遠遜市場預期——竟然只得1萬架。依家市面上有超過3萬網約車司機,佢哋喺空閒時候提供運力,政府依家開呢口數字,司機人數即時銳減3分2,對網約車市場係「降維打擊」。
2. 呢個政策最笨實嘅地方,就係冇走盞位畀自己,講真,發牌數量你就算唔係開到3萬,你最少都要開到2萬,然後你施加行政措施,例如加啲模糊少少嘅規限,撳到個牌照數目得1萬,試下水溫先。
3. 然後當你發現啲乘客diu晒鬼話叫唔到車嘅時候,呢個時候你咪放寬行政措施,慢慢將發牌量由1萬提升到1.2萬、1.4萬、1.6萬,搵市場個equilibrium,又有位畀自己走。
4. 好喇,你依家set到上限1萬咁死,如果年底法例正式實施後,個用戶體驗差到爆炸,附屬法例又唔可以朝令夕改,咁其實係封咗自己後路,畀民意撳住嚟砌,到時真係......冇眼睇。
5. 唔少傳媒噚日放風話網約車牌照最終有1.3萬,後尾一個鐘後個個改做得1萬,我有少少唔明白當中發生咗咩錯誤,抑或究竟大家未計好條數?定係直接畀的士車主抽走咗中間嗰3000張牌?
6. 而運輸局解釋法例時又係有好多wishful thinking嘅假設,其中一個位我不敢苟同,佢話:「我們亦預計部分網約車司機或許會因合規成本(例如:許可證費用和保險等)和新增服務需求而增加他們兼職營運的時間」。
7. 網約車個beauty係shared economy,即係啲人放工揸車返屋企時無聊想載多個人(而嗰個人咁啱截唔到的士),呢個情況就社會共贏;但你就預計嗰個司機因為規限下變成「半全職」,可以話係完全不懂共享經濟嘅原意,如果係咁,點解唔直接發多幾個的士牌?點解你要做網約車法例?貪佢潮啲?
8. 另一樣係我唔肯定嘅係,當合規成本高咗——係多咗司機去揸,定直接趕絕司機?當中網約車保險嘅保費係非常大嘅不確定因素,至今未有保險公司出嚟叫第一口價。如果保險公司最終將網約車當係的士去計個風險,保費好貴,但司機又唔會做全職,結論係冇人會參與呢個網約車市場。
9. 更加唔好講個抽籤制度隨時crowd out咗本身喺個遊戲入面嘅網約車司機。嗱,我係的士商會嘅話,就緊係叫晒新界圍村有車嘅兄弟,全部一湧而上去申請牌照,申請完就坐喺度唔郁,或完成最低限度嘅工作,玩死你班uber、滴滴平台,將個用戶體驗降到變垃圾級。
10. 喺網約車立法呢個輿論戰場上,網約車平台係處於劣勢,始終立法嘅係政府,所以Uber為首嘅公司都敢於speak up,因為涉及公司存亡,但有專欄作家形容據理力爭為「高調對抗政府」。喂,香港依家要講發展,政策影響緊幾間平台公司、幾萬個司機、過百萬個香港人,咁都唔可以基於事實去反駁?帽子唔是咁樣扣的。